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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要闻

自动化所召开科研经费及“三公”经费管理新规学习会议

  • 发表日期:2014-04-11 【 【打印】【关闭】
  •   为帮助广大科研人员更准确地理解新政策新要求,49日,自动化所召开科研经费管理及“三公”经费管理新规辅导学习会。党委书记王小明出席会议并讲话。所属各部门负责人、各课题组负责人、部门行政助理及各课题组行政秘书9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综合处处长蒋磊主持。

      会上,综合处介绍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新变化新要求。按照新的规定,所有会议分为四类进行管理,并匹配相应的综合定额标准;所有会议进行分级审批;会议会期进行压缩,人数规模进行严格控制;会议地点应选择定点饭店,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并实行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结账;公务招待需出具公函,报销时应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科技处介绍了《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和《在华举办国际会议费用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按照新的规定,部分费用报销有所调整,取消50美元零用费,不得列支早餐、上网、通信、邮电、办公用品、在外期间的市内交通等费用。 

      财务资产处就《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内容进行说明。按照新的规定,科研项目将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基础前沿、公益性、市场导向及重大项目;对科研项目流程、科研项目资金加强监管。新的差旅费管理也有较大调整,伙食和住宿标准相较以前有所提高;住宿费发票不齐全将不能报销城市交通费、伙食补助等其他费用。 

      自动化所党委书记王小明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出台的一系列新规对会议费、公务接待、差旅及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申报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全体职工和科研人员要严格遵守;各职能部门要率先垂范,深入把握新规要求,按章办事;广大科研人员要按照文件要求组织会议,合理使用科研经费。同时,她还强调指出,新规刚刚出台施行,在执行过程中要相互理解,注重沟通,共同促进科研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