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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功完成自动化所职称聘任工作
更新时间: 2016-10-09  

  文/肖峰立 

  1986年科学院首次恢复科技职称聘任工作,自1965年以后,职称评定工作因为文化大革命等原因停顿下来,到1986年已经历时了20个年头,当时所里积累了相当多的科技人员需要评定科技职称。符合工作年限申请高级(副高级)的中级科技人员就有100余人。当年首次恢复专业职称评定工作,所里最高评到副研究员级(正研究员是院里评审),按照比例关系,只有11个名额。由于职称与个人待遇(工资,住房等等)密切相关,如何完成公正解决评定问题提到人力资源部门(当时是人事处)面前。 

  在所领导的支持下人事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研究确定了一系列评审程序,并公开程序,在全所上下对程序都认可无异议的情况下,严格按照所评委会确定的程序执行。最后产生了11位副高级职称人员名单。全所上下对这个结果都十分认可,可以用“风平浪静”来形容此次工作。 

  要想公平公正,就要首先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为此采取了个人上报材料公开的办法: 

  1、每个申报人将自己参加并取得成绩的科研成果公布在所院子里的宣传栏里。结果没有业绩的人员主动放弃评审。 

  2、每个人的评审材料公开。即在一定时间内,将材料放置在某办公室,全所人员都可以查看。这一公开措施有效的保证了科技人员上报材料的准确性,避免有人将他人业绩写成自己的成绩。 

  为了准确评价一个人的工作能力,就需要对最了解情况的周边人员调查研究,确保公平公正。我们采取以下措施: 

  1、请申请人的直接上级(科技人员)和同课题组的人员分别背对背无记名打分。所得结果提供给评审委员会。 

  2、100余名申请高级职称人员做摸底无记名民意测验,每个人把你认为够格的11位人员写出姓名(包括自己),由于参加人员多,结果很有参考价值。所得结果提供给评审委员会。 

  由于采取以上措施保证了材料的真实和对人评价的客观,在所评审委员会会上一次通过,评选结果非常集中,评上的人员都是10票,11票。落榜人员都是12票。 

  公布结果后,所内群众十分认可,大家心服口服。由于相信群众,该公开的一定公开,把程序的合法性放在首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体现了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所里从始至终没有出现送礼,拉关系的现象,评委们也十分轻松。 

  我们的工作得到科学院干部局的肯定,我们所还在科学院干部局组织的会议上介绍过相关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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